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 2023-01-05 17:51

  一、招聘职位

  行政辅助类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统一调配,身体健康;

  (三)具备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撰写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处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1月6日。

  2.网上报名邮箱:yxmz@gz.gov.cn。

  3.联系人:曹小姐,联系电话:83300216。

  4.网上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越秀区民政局编外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扫描。

  (2)《考生承诺书》扫描件。

  (3)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及鉴定、学位证及鉴定的扫描件。

  (二)录用程序

  1.初步筛选

  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初筛合适者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事宜。

  2.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报名表原件(一式一份),《考生承诺书》原件(一式一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及鉴定、学位证及鉴定等原件以及复印件。(无论是否录用,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体检

  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越秀信息网(点击进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按照有关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用人成本5.5万元/年(含税前工资、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等)。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录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三)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越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越秀区民政局编外辅助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2.考生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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