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可以,生育的医疗费用不包含产后42天回医院复查与药流、人流后的,门诊复查费用,因此,产后42天回院检查与药流、人流后的,门诊复查费用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广州生育险不能报销药流后门诊复查费用。
生育的医疗费用不包含产后42天回医院复查与药流、人流后的,门诊复查费用,因此,产后42天回院检查与药流、人流后的,门诊复查费用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单位发生变更后,已办理生育就医凭证是否需要变更及待遇是有会有影响?
已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的生育参保人,即使参保人单位发生了变更,已办理的就医凭证不需要变更,参保人可继续在原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如需修改产检选定医院的,按第八点说明处理。
例如参保人伍女士,在广州市甲公司登记参保,2022年10月办理选定广州市A医院产检,2023年1月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并,2月变更为乙公司参保,伍女士如仍在A医院产检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在乙公司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产检待遇;如伍女士需变更为B医院产检的,则应在乙公司参保缴费后,按本知识点第八点所述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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