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广州医保政策要求,职工医保变为城乡医保后,门诊报销比例按照居民医保门诊待遇进行结算。
广州职工医保变为城乡医保后,门诊报销比例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执行。
➤广州城乡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标准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药费,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广州城乡医保门诊诊查费待遇标准
参保人按社会保险相关就医管理规定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于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网页)门诊就医时,每诊次发生的“门诊诊查费”(包括普通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下同)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付限额标准为每人每诊次最高7元,不足7元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超出部分社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门诊诊查费”不纳入参保人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城乡居民产前门诊检查、门诊接种狂犬病疫苗相应待遇限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