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权 威 资 讯 宝 库
广州站 北京 深圳 上海 东莞 武汉 更多城市 设本站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广州本地宝 > 广州社保 > 办事指南
公费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2007年9月18日
办事依据 
1.《转发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卫字[1990]197号);
2.《转发关于加强省直公费医疗病人特殊检查、治疗管理的通知》(市医办[2000]05号);
3.《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医办[2001]02号)

办理条件 
1. 享受公费医疗病人进行一些费用特别昂贵的检查和治疗项目,如安装人工器官、脏器移植、心脏瓣膜置换术、冠状动脉成形术、支架植入术、心脏消融术、介入栓塞化疗术和进行各类造影等检查治疗的,由就诊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名、医务科(处)和病人单位同意后,在选定的挂钩医院所发生的公费医疗费用。
2、享受家属统筹医疗病人进行费用单项超过300元的特殊检查和治疗项目(如CT、核磁共振、ECT、彩色多普勒、24小时动态心电图和体外碎石等检查治疗),由就诊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名、医务科(处)和家属统筹医疗单位同意后,在选定的挂钩医院所发生的公费医疗费用。
3、由单位组织离休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或探亲,须按规定到公医办办理有关手续,在此期间因病在当地医疗单位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所发生的公费医疗费用。
4、需转外地治疗的人员,经单位批准并征得公医办同意后,在外地医院治疗的门诊或住院医药费。

办理程序 
1、在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规定范围内发生的公费医疗费用,先由患者个人现金垫付,在出院(或结付医疗费)后由所属单位办理零星报销申报手续。
2、所属单位经办人汇总、填写《月份医药费零星报销表》(一式二份),并携带相关资料,在本年度内到市公医办服务厅办理。
3、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市公医办对申报的医疗费用中应由公费医疗支付的款项,在90天内完成审核并支付。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市公医办对申报的医疗费用中应由公费医疗支付的款项,在90天内完成审核并支付。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月份医药费零星报销表;
2、医院正式发票;
3、病历(处方);
4、医院检查、治疗申请单和检查、治疗结果;
5、手术、治疗费用清单;
6、单位同意证明。

申请书(表格)名称 
月份医药费零星报销表

联系电话  87666078

办公地址  广州市梅东路28号附楼1楼市公医办服务厅

受理窗口 
1、2号窗

投诉电话
  87666078

投诉处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相关标签:公费医疗 费用报销
相关信息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哪些部分?怎样支付
什么是基本医疗费用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重制医疗保险卡办理指南
办理公费医疗疗养须知
公费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办理公费医疗证
 
热门信息
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基本养老金申
失业保险转出指南
失业保险转入指南
重制医疗保险卡办理指南
办理公费医疗疗养须知
公费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公医挂钩医院公费医疗费用结算
办理公费医疗证
参保人员、参保单位申办异地就
医保参保人员就医指南
推荐信息
社保关系转出手续办理指南
单位领取医疗卡须知
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须知
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办法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知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须知
办理广州市公费医疗证须知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
参加生育保险办理指南
2007、2008广州市医疗
常用服务
  企业文化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顾问 | 意见建议
本地宝 BENDIBAO.COM 版权所有 200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