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权 威 资 讯 宝 库
广州站 北京 深圳 上海 东莞 武汉 更多城市 设本站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广州本地宝 > 广州社保 > 社保动态
关于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告
2007年6月27日
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施相关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006年度全省在岗月平均工资(2182元)的300%,即6546元;下限为2006年度全省在岗月平均工资(2182元)的60%,即1309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2006年度全省在岗月平均工资,即2182元执行。
  二、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006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27元)的300%,即9081元;下限为2006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27元)的60%,即1816元。
  三、对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按原缴费工资基数调升10%。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相关信息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单位应如何办理社会保险?
关于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告
广州公布最新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的计算基数
于广州市2005社保年度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
 
热门信息
社保局:劳务派遣同样可签无社
广州50万退休职工春节前再加
广州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再补贴1
广州原乡镇企业退休人员拟纳入
广州市养老保险新政今年7月1
关于2007年度基本养老金调
广州下半年开展公务员医保试点
广州生育新政 范围扩大到“外
广州儿童明年起将享受医保
工人工地高温作业中暑也算工伤
推荐信息
广州公布最新社会保险及福利待
广州调整社会基本养老金
四种情况下广州市的退休职工可
广州市基本养老金月增60元
广州社保状况市民满意度调查结
广州5道社保线覆盖最急需人群
广州零售药店争挂“医保定点”
关于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将升至1
南沙全征地农民领养老金448
常用服务
  企业文化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顾问 | 意见建议
本地宝 BENDIBAO.COM 版权所有 200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