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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应届毕业生。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租赁房屋的须提供镇街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通知为准!
南沙初中学位通过电脑派位。
当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等,以通知为准!
电脑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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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今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均应升读初中一年级,2025年全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按照我区招生原则、对象类别免试就近入学。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租赁房屋的须提供镇街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月10日前全区各小学收集本校六年级毕业生资料;从6月24日起,由各公办初中学校为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派发录取通知书。7月5日公办初中学校新生注册。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升初直升。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和初中为同一举办者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小升初直升招生,以自愿原则,实行直升方式升学(严禁择优)。
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以学校通知为准!
有意到民办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21日至25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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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对象为符合入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已入读初中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不在当年招生范围内。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租赁房屋的须提供镇街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通知为准!
公办初中由小学毕业学校统一报名或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报名。
初中招生对象为符合入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已入读初中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不在当年招生范围内。
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以学校通知为准!
5月21日至25日: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初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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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天河区户籍的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
2.其他类小学毕业生。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租赁房屋的须提供镇街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通知为准!
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学生。
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以学校通知为准!
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确认注册录取名单后,提交报名材料等到区教育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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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收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租赁房屋的须提供镇街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通知为准!
公办初中以多校划片加电脑派位为主要招生方式,部分试点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
民办初中的招生对象为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以学校通知为准!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相关情况,完成学生报名信息采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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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学生。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租赁房屋的须提供镇街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通知为准!
小区配套公办初中接受业主适龄子女现场报名(具体以配套初中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入学时间表
报名阶段
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8日
适龄学生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
2025年5月17日--2025年5月19日
小区配套公办初中接受业主适龄子女现场报名。
录取阶段
2025年6月24日起
公办初中学校录取学生,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学生。
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以学校通知为准!
5月21日-5月25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入“民办初中报名”端口网上采集报名信息。系统开放时间:9:00-21:30。
入学时间表
报名阶段
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5日
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入“民办初中报名”端口网上采集报名信息。
录取阶段
2025年6月29日--2025年7月1日
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入“民办初中报名”端口进行录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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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学生。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租赁房屋的须提供镇街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通知为准!
广州市户籍适龄少年报读公办初中无需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广州市户籍、在白云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含小区配套民办小学毕业的地段生),原则上由对口公办初中招生。公办初中学位不足的,则采用摇号、排序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无法被对口初中学校录取的,由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学生。
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以学校通知为准!
有意愿报读白云区民办初中且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少年,可按市区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在规定时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中的“民办初中报名”模块内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学生信息,并按规定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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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花都区城区户籍(即户籍在新华街、新雅街、花城街和秀全街)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城区公民办小学和非城区公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花都区城区公办小学学籍的穗籍非花都区城区户籍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符合花都区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在城区公办小学以外就读的花都区城区户籍适龄学生: 学籍信息表(盖毕业学校公章)、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花都城区公办小学之外、广州市内小学就读的学生:需再提供其毕业小学在“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即市网学籍信息表);
港澳子弟报读需要提供入学人身份证(或港澳通行证),监护人的户口本、有效居住资料或工作证明、社保资料;
花都区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报读需要提供入学人身份证、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绿卡、房产证、有效房产查册(房产查册现场查,不需要家长到房管局)。
①应届毕业生报名
②各毕业小学审核
③电脑派位
④学生查询结果
辖区内的民办初中学校原则上面向花都区内常住人员适龄子女招生。
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以学校通知为准!
适龄儿童、少年需要报读广州市内民办小学、初中的,统一在规定时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需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上分别进行信息采集、填报志愿、网上确认三个环节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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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学生。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租赁房屋的须提供镇街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通知为准!
全体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在组内按志愿顺序填报本组的所有初中,然后通过电脑派位分配到初中就读。
具有本区户籍,或具有本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非本市户籍学生: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本区办理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有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或具有本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等。
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以学校通知为准!
招生工作采用网上自主报名、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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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学生。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租赁房屋的须提供镇街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通知为准!
越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小升初的对口组学校,采取多校划片方式分组招生,组内中学学位实行电脑派位分配。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学生。
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以学校通知为准!
有意向报读民办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全市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范围,依据学生本人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住址,选定其中一个区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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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黄埔区户籍并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申请回黄埔区升学(即外地返穗生和跨区生)。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打印的适龄儿童及父母三人在广州市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黄埔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
户口簿、本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非穗户籍生提供)、学籍表(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本区居住佐证材料(房产证、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